尊嚴善終立法座談-紀念傅達仁學長



去年國內知名體育主播傅達仁先生遠赴瑞士,在醫生協助下擺脫病魔的糾纏,終於能夠尊嚴善終。故傅達仁先生曾是臺北大學第三屆的傑出校友,臨終前數年便大聲疾呼「尊嚴善終」立法之必要,並且殷殷期許北大校友努力推動,以爭取國人尊嚴善終之權利。在傅達仁學長逝世週年之際,中華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北大社科院前瞻計畫、及台灣發展研究中心,特別於 11 月 6 日(週三)下午二時至五時,於民生校區 101 特別教室,共同舉辦「 2019 尊嚴善終立法座談會–紀念傅達仁」,邀請前衛生署長葉金川與楊志良、立法委員曾銘宗與許毓仁、江盛與陳秀丹醫師、及康寧大學馬西屏副校長等專家學者等,以及關注尊嚴善終的民眾八十餘人,一起探討尊嚴善終在台灣的未來。

會議一開始,由「中華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傅俊豪理事長回顧其父傅達仁在瑞士尊嚴善終的歷程,並播放傅達仁先生臨終前的囑咐,以及對於台灣社會的真摯呼籲,不僅讓眾人了解傅達仁先生的選擇,以及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信念,而台下觀眾看到傅先生受到病痛折磨的告白,更紛紛拿起面紙擦拭眼角的淚水。接著由擔任司儀的「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林義煊副理事長介紹與會貴賓,也特別感謝臺北大學前社科院曾敏傑院長計畫團隊的全力支持,才能讓這場座談會順利在臺北大學辦理。

目前在嘉義基督教醫院婦產科服務的江盛醫師,也是推動台灣首次安樂死公投的發起人,在演講中特別指出,安樂死並不會與台灣現行的《安寧緩和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相衝突,歐洲小國荷蘭實施安樂死已久,荷蘭將安樂死列在病患「臨終抉擇」的選項之一,給末期病患一個選擇的權利,由病患評估是否使用安樂死。而歷史上也有諸多哲學家認為「人若活得沒有尊嚴」,自殺便是一條拯救自己的方式,反倒是「自殺有罪」是近代才興起的觀念。

江醫師也曾對醫師進行調查,有 37 % 的醫生認為病患處於持續性的植物狀態,法律代理人可以撤除維生醫療,29 % 表示難以決定,34 % 認為不該撤除;此外江醫師也針對處於植物狀態的病患若產生感染之情形進行統計,有高達 49 % 的醫生認為可經由法律代理人決定撤除治療,34 % 認為可選擇不治療,僅 17 % 認為應積極治療。江醫師更舉出國內王曉民以及國外的案例,再度喚起國人 2018 安樂死公投主文的印象–「你(妳)是否同意,意識清楚的重症病人經由諮商團隊評估,取得共識後,可由醫療團隊協助死亡」。

而長期參與「病主法」的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陳秀丹醫師表示,在加護病房經常看到親人可能基於感情或金錢等原因,讓重症病患不能輕鬆地離開人世,陳醫師說根據統計台灣加護病房的治療超過 5 成屬於無效醫療,開銷卻占加護病房 8 成以上的醫療費用,凸顯台灣重症病患不能自主善終的困境。陳醫師也說,若有人願意自費永久住在病床上,法律可以保障她的選擇,但法律並不能剝奪其他人拒絕永久躺在病床上的權利,尤其陳醫師更主張病人自然善終的權利,而這也是過去台灣傳統社會面對死亡的主要方式,在病到不能吃喝的脫水狀況下,腦內嗎啡生成自然增加,或是因心肺衰竭而二氧化碳增加,都是老天給人的自然退場機制。同時陳醫師也主張在推動尊嚴善終的過程中,可以考慮修《病主法》,讓更多病患能因此受益。

前衛生署葉金川署長認為,《病主法》只能保障末期病患停止續命治療及維生治療,並非病人自主善終的體現,自主善終包含病人自主執行藥物終結生命以及醫師執行藥物終結生命,葉署長也說政府制定《安寧緩和條例》與《病主法》,都彰顯善終已成為社會主流民意,而安樂死合法化也是趨勢,未來要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可以選擇修《病主法》或另訂專法,並且提出推動上的建議。

除此之外,許毓仁立法委員也說明其推動「尊嚴善終法草案」的過程與內容,這項草案參酌了荷蘭、加拿大、美國奧瑞岡州、以及澳洲維多利亞省等相關的立法,並且於今年 10 月 23 日,在立法院正式以院總第 1155 號提出「尊嚴善終法草案」。而曾銘宗立委則是說明其與許毓仁立委的努力經過,同時也說明立法院目前的生態,以及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前衛生署楊志良署長也就親人臨終的案例,分享其過程中的感受,同時也呼籲未來相關立法,都要多尊重病患以及民眾的參與。

在座談中,現場有一名參與《病主法》立法的律師,也表明《病主法》推動過程中阻礙最大的並不是法界人士,而是醫界,對醫師而言他們應當努力讓病人活下去,而非看著病人逝世,也因此推動安樂死立法的突破點,必須讓醫師了解–面對持續插管、仰賴維生醫療之末期病患,若病患願意輕鬆離開,醫師的放手並不會違背醫學倫理。

另外,善願愛心協會的郭志祥會長,他也舉出過去代替政府處理無名屍後事的真實案例,該具無名屍其實是一位八十多歲且久病臥床的母親,生前母子之間感情極佳,兒子也陪侍母親不斷就醫,但該母親為了不增加兒子的負擔,選在十八王公廟的外海尋短,這項人倫悲劇的發生,就是因為台灣並未提供高齡重症病人周全的「臨終抉擇」,以致需要出此下策;直到十餘年後,才在因緣湊巧之下,透過開棺驗屍從DNA鑑定中,確定是十餘年前失蹤的母親。

台灣從《安寧緩和條例》的立法到《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實施,已經過了 20 幾年的時間,社會上也逐漸接受尊嚴善終的觀念,但《安寧緩和條例》及《病主法》雖是「善終」的社會主流意識,仍有類似王曉民與傅達仁的案例無法獲得濟助,因此座談會的最後,由「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林振裕副理事,以「推動安樂死合法化,不只是為了現在的病患,更是為了將來的自己」作為本次座談會的總結。